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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土調查中,對復合利用的農用地,按照主要用途認定其地類。如對耕地上種植林木、園藝等作物,尚未達到林地(即喬木郁閉度≥0.1,或灌木覆蓋度≥40%的土地)或園地(即園藝作物等覆蓋度大于50%或每畝株數(shù)大于合理株數(shù)70%的土地)認定標準的,仍按耕地認定;如實地已達到林地或園地認定標準的,應按林地或園地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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